清明節源于商朝時代,為中國二十四節氣之一,在每年的陽歷4月4日-4月6日。清明節前后雨水增多,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這一時節萬物“吐故納新”,無論是大自然中的植物,還是與自然共處的人體,都在此時換去冬天的污濁,迎來春天的氣息,實現由陰到陽的轉化。
清明一到,氣溫升高、正是春耕春種的大好時節,故有“清明前后,種瓜種豆”、“植樹造林,莫過清明”的農諺,收獲的節氣。
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時年八節”之一,已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也是歷史悠久的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掃墓俗稱上墳,祭祀死者的一種活動。漢族和一些少數民族大多都是選擇在清明節掃墓。按照舊的習俗,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后叩頭行禮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
清明節又叫踏青節,早在唐代就已開始,歷代承襲成為習慣。清明踏青除了欣賞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春光美景之外,還開展各種文娛活動,增添生活情趣。清明節的活動有登山掃墓、踏青、蕩秋千、植樹、放風箏等很多有趣的活動。
清明節不僅是人們祭奠祖先、緬懷先烈的節日,也是中華民族認祖歸宗的紐帶,更重要的是認識先輩,看自己的不足,修正自己,帶動后人。感悟人生的價值,去除先輩遺留的干枝枯葉,保留可借鑒的新芽,弘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