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的定義及其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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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7/9/26 17:38:21
- 作者:hb_yinhe
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是測量中經常會接觸的定義,在有些場合下,這三種定義可以表達同一種含義,而有些場合表示的含義又不盡相同,那么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有什么區別呢?
一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的定義
測量范圍
測量范圍由輸出信號的兩個值定義的范圍,在該范圍內輸出和輸入信號的關系滿足準確度的要求。
標稱范圍
測量儀器儀表在其特定的設置下所能取得的標示值的范圍。
量程
測量范圍上限和下限的代數差。
二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的區別
測量范圍,也稱為工作范圍,是指測量儀器的誤差處于規定的極限范圍內的被測量的示值范圍。在這一規定的測量范圍內使用,測量儀器的示值誤差必處在允許極限內;而若超出測量范圍使用,示值誤差就將超出允許極限。換言之,測量范圍就是在正常工作條件下,能確保測量儀器規定準確度的被測量值的范圍。
有些測量儀器的測量范圍與其標稱范圍相同,例如體溫計、壓力表、密度計等。而有的測量儀器處在下限時的相對誤差會急劇增大,例如互感器,這時應規定一個能確保其示值誤差處在規定極限內的示值范圍作為測量范圍。可見,測量范圍總是等于或小于標稱范圍。
由此可知,標稱范圍是指測量儀器標尺或顯示裝置所能指示的范圍,可用標在標尺或顯示器上的單位表示;標稱范圍是對測量儀器整體而言的,通常用被測量的單位表示;測量范圍是指能保證規定準確度、使誤差處于規定極限內的量值范圍;量程則是指標稱范圍上、下限之差的絕對值。
三測量范圍、標稱范圍、量程的示例
例如SP103102變頻功率傳感器,SP103102額定測量電壓10000V,測量范圍為0.75%~150%,即測量范圍75V~15000V,標稱范圍為0~15000V,量程為14925V(15000V-75V)。
再如某溫度計的標稱范圍為(-30~80)℃,則其量程為|80-(-30)|℃=110℃;某電壓表的標稱范圍為100V,則其量程為|100-0|V=100V。
再如某萬用表,把操縱器件調到×10一擋,其標尺上、下限的數碼為0~10,則其標稱范圍為(0~10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