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384《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分為三部分:
——第1部分:車載可充電儲能系統(tǒng)(REESS);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保護;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為GB/T 18384的第2部分。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電力驅(qū)動系統(tǒng)和傳導(dǎo)連接的輔助系統(tǒng)(如果有)防止車內(nèi)和車外人員觸電的要求。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適用于車載驅(qū)動系統(tǒng)的最大工作電壓是B級電壓的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可參照執(zhí)行。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不適用于非道路車輛,例如物料搬運車和叉車。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不適用于知道電動汽車的裝配、維護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