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又叫踏青節,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它不僅是人們祭奠祖先、緬懷先人的節日,也是中華民族認祖歸宗的紐帶,更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
中國漢族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于周朝,距今已有兩千五百年的歷史。受漢族文化的影響,中國的滿族、赫哲族、壯族、鄂倫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瑤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個少數民族,也都有過清明節的習俗。雖然各地習俗不盡相同,但掃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題。
清明最初只是一種節氣的名稱,僅反應當時的氣候特點,西漢時期的《淮南子·天文訓》中說:“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則清明風至。”“清明風”即清爽明凈之風。《歲時百問》則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故謂之清明。”雖然作為節日的清明在唐朝才形成,但作為時序標志的清明節氣早已被古人所認識,漢代已有了明確的記載。
清明節的節日習俗祭祀、踏青等主要源于寒食節和上巳節。寒食節與古人對于自然的認識相關。在中國,寒食之后重生新火就是一種辭舊迎新的過渡儀式,透露的是季節交替的信息,象征著新季節、新希望、新生命、新循環的開始。后來則有了“感恩”意味,更強調對“過去”的懷念和感謝。寒食禁火冷食祭墓,清明取新火踏青出游。
清明和寒食逐漸合而為一,清明將寒食節中的祭祀習俗收歸名下。同時,上巳節“上巳春嬉”的節俗也被合并到了清明節。到了明清以后,上巳節退出了節日系統,寒食節也已基本消亡。春季只剩一個清明節。與其他傳統大節不一樣,清明節是融合了“節氣”與“節俗”的綜合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