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七個“世界計量日”來臨之際,備受矚目的南昌西漢海昏侯墓出土了一把計時用的銅漏壺,這是迄今為止我國發現的第六把滴漏報時銅漏壺。
銅壺滴漏又名“漏刻”或“漏壺”。即用一個在壺底或靠近底部鑿有小孔的盛水工具,利用孔口流水使銅壺的水位變化來計算時間。我國發明的銅壺滴漏比外國制作的滴水計時器要早的多,應用也普遍,成為歷代計時的重要工具。
古代人們在用陶器取水、儲水的時候,因陶器質地疏松,難免出現漏水現象。通過長期觀察,人們注意到漏水容器水面下降的高低和時間有一定對應關系,從而制成了專門用于計時的漏水壺。我國歷史文獻中曾說:“漏刻之作蓋肇于軒轅之日,宣乎夏商之代。”這是說產生于黃帝時代,也就是原始社會末期,到夏商時已普遍使用。
據《周禮》記載,作為掌管計時的官員“挈壺氏”是世襲制。西周時已有專門掌管漏壺計時的官員—挈壺氏,設下士6人及史二人,徒12人。這說明至少距今3000年時,就已正式使用和管理漏壺了。
到了秦代,計時的壺開始用刻漏。秦宮中掌管刻漏的官員稱為“率更”。《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顏師古注:“掌知刻漏,故曰率更。”
到了漢代,滴漏報時有了制度。夜漏盡,指天明,要鳴鼓報時;晝漏盡,指夜臨,要鳴鐘報時。自漢以后,歷代循行。文獻資料記載顯示,漢代刻漏分晝漏與夜漏,共一百刻(一刻等于14.4分)。《說文解字》水部:“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刻。”衛宏《漢舊儀》:“至立春,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周禮注疏》鄭司農云:“分以日夜者,異晝夜漏也。漏之箭,晝夜共百刻。冬夏之間有長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賈公彥疏:“此據漢法而言。”可見,漢代刻漏計時與日晷計時是一致的,都是一日百刻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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