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公歷3月20日左右,太陽抵達黃經0°時,迎來二十四節氣中的第四個,春分。
春分,古時又稱為“日中”、“日夜分”、“仲春之月”。《明史·歷一》說:“分者,黃赤相交之點,太陽行至此,乃晝夜平分。”所以,春分的意義,一是指一天時間白天黑夜平分,各為12小時;二是古時以立春至立夏為春季,春分正當春季三個月之中,平分了春季。
我國古代將春分分為三候:“一候元鳥至;二候雷乃發聲;三候始電。”便是說春分日后,燕子便從南方飛來了,下雨時天空便要打雷并發出閃電。
早在周朝,帝王們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禮制。所以春分也是節日和祭祀慶典,這個習俗一直貫穿整個中國封建史, 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記載到:“春分祭日,秋分祭月,乃國之大典,士民不得擅祀。”
春分祭日是古代統治階層的特權,古代帝王的祭日場所大多設在京郊,如今北京朝陽門外的日壇就是為此而建,它是明、清兩代皇帝在春分這一天祭祀大明神的地方。朝日定在春分的卯刻,每逢甲、丙、戌、庚、壬年份,皇帝親自祭祀,其余的年歲由官員代祭。
祭日雖然比不上祭天與祭地典禮,但儀式也頗為隆重。明代皇帝祭日時,用奠玉帛,禮三獻,樂七奏,舞八佾,行三跪九拜大禮。清代皇帝祭日禮儀有:迎神、奠玉帛、初獻、亞鮮、終獻、答福胙、車饌、送神、送燎等九項議程,也很隆重。如今的日壇已經告別了祭日敬神的時代,成為了人們休閑娛樂的公園。